漫談——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阿拉伯語:الإسلام, al-』islām‎;英語:Islam),是一種信奉唯一真神安拉的一神教,是以《古蘭經》為基礎,聖訓為輔助的一神教宗教,是當今世界第二大宗教。

「伊斯蘭」原意為「順從」、「和平」,指順從唯一的真神安拉的旨意以及順從旨意者將獲得和平。

創始人穆罕默德(約公元570年——公元632年6月8日),他融合吸收了原始宗教,猶太教,基督教(據統計《古蘭經》中約有70%的內容與《舊約》類似)及一神派思想(其思想淵源可溯及古閃族的一神觀念,在形成的過程中亦受到西亞地區其他宗教和學說的影響,並吸收或保留了古阿拉伯人的原始信仰、崇拜儀式和生活習俗中的某些因素),創立了伊斯蘭教,在23年的傳教過程中,陸續宣布「安拉啟示」,最終形成《古蘭經》[分為114個蘇拉(章),共有6236節阿亞(節),穆斯林所指的《古蘭經》,是指阿拉伯語的原版,而不是它的複印品及譯本],他被尊稱為「穆聖」。

伊斯蘭教起源於阿拉伯半島的麥加;伊斯蘭教的信徒被稱為「穆斯林」(意即「安拉意志的順從者」、「追隨者」,並由此而能蒙受安拉賜予的和平與安寧);他們信奉唯一的真主(安拉);信仰以哲布勒伊來為首的天使;以《古蘭經》、《聖訓》(穆罕默德平時的言行錄,其生前並無文字記載,在其逝世後80餘年,才開始根據傳述,著手收錄)和以前諸經典(《討拉特》《引支勒》《宰逋爾》)為天啟;信仰後世生活、世界末日(復活日)的審判和天園、火獄的獎懲;信仰一切皆由安拉預定(又稱前定);並遵循先知「穆罕默德」(安拉的使者、先知、為「眾先知的封印」)的教導。

6世紀末至7世紀初,阿拉伯半島正處在原始氏族部落解體、階級社會形成的大變革時期。阿拉伯人產生強烈的建立統一民族國家的願望和改變社會經濟狀況的需求。在伊斯蘭教誕生之前,阿拉伯半島上存在著多神教和猶太教、基督教等宗教。

公元610年穆罕默德(40歲時)在麥加城郊(希拉山的山洞)潛修冥想時,真主派天使吉卜利勒向他傳達「啟示」使之「受命為聖」。他宣稱接受了真主給予的「使命」,告誡人們放棄多神信仰和偶像崇拜,宣稱真主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是唯一的主宰,要求人們信奉獨一無二的真主。

他譴責多神信仰給阿拉伯人帶來的愚昧和社會道德的墮落,宣講末日審判(「報應日」)和死後復活的觀念,警告多神教徒如不歸順真主,將在末日審判時遭到懲罰,墮入火獄,歸順真主者將在後世得到獎賞,進入天園(天園的喜事是指精神上的快樂)。

他提出凡穆斯林不分氏族部落,皆為兄弟,應聯合起來,消除仇殺,並提出禁止高利貸盤剝,行善施捨賑濟貧弱孤寡和善待、釋放奴隸等一系列社會改革的主張;制定了自己的一套宗教法律;受到廣大下層群眾的擁護。

由此開啟了歷時23年的傳播「伊斯蘭教」的布道活動。

622年9月,因遭到了麥加貴族的迫害,穆罕默德從麥加遷徙至雅茲里布(後改名麥地那),這一事件被後世稱為「西行」,也是伊斯蘭曆的元年。他領導穆斯林進行了政治、經濟、宗教等一系列改革。

首先以伊斯蘭教作為統一和團結的思想旗幟,制定了麥地那處理內部民事和對外關係中遵守的《麥地那憲章》,在信仰自由和結盟的基礎上同猶太人等其他部落達成協議,實行和平共處。

實現了「麥地那」的統一後,他以真主「啟示」的名義,完成了伊斯蘭教義體系及各項制度(法律制度、行為規範和社會道德準則)的創建;以伊斯蘭教共同信仰代替部落血緣關係;建立了以「烏瑪」(意為「民族」、「社群」)為形式的政教合一的政權;組織了穆斯林武裝;其成為麥地那宗教、政治、軍事和司法的最高領袖,其「聖門弟子」組成了領導集團。

於624—627年間,打著「為真主之道而戰」的號召,領導穆斯林武裝同麥加貴族進行了三場戰役。628年,率軍壓迫麥加貴族妥協,與其簽訂《侯代比亞和約》,贏得休戰10年。630年,其率軍逼迫麥加貴族請降,接受伊斯蘭教,承認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麥加全城居民宣布歸信伊斯蘭教。下令搗毀克爾白殿內全部神像,只保留黑色隕石,並改克爾白為清真寺(阿拉伯語「馬斯吉德」)。631年末,半島各部落相繼改信伊斯蘭教,承認穆罕默德的領袖地位,基本上實現了半島的政治統一。632年,穆罕默德率10萬穆斯林在麥加進行了一次經過改革的朝覲(確立了朝覲的一系列儀典),宣布伊斯蘭教創傳的勝利,強調穆斯林之間團結和統一的重要性,史稱「辭別朝覲」。

同年穆罕默德在麥地那病逝。至此,伊斯蘭教成為阿拉伯半島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後,分裂為遜尼派(順尼派)(占全世界75%-90%的穆斯林,廣泛分布在西亞,北非的大多數阿拉伯國家)和什葉派(約占10%-20%的穆斯林,主要分布在伊朗,伊拉克,巴林和亞塞拜然等國家)兩大主要派別。

兩派的主要分歧在於對穆聖繼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認上。什葉派認為:只有穆聖的女婿兼堂弟阿里及其後裔(即,哈希姆家族)才是合法的繼承人。遜尼派則認為:「哈里發」只是信徒的領袖,是穆聖宗教領導人的身份的繼承者,無論是誰,只要信仰虔誠,都可以擔任「哈里發」。

在穆罕默德去世後,伊斯蘭教發生了一系列的內戰,這被稱為「穆斯林內戰」。而後,伊斯蘭教進入「四大哈里發(「哈里發」是阿拉伯語的音譯,意為「代理人」,意為真主使者的繼承者,是帝國的政治宗教領袖)時期」(穆罕默德的四位繼承者,即阿布·巴克爾、奧馬爾、奧斯曼和阿里)、阿拉伯帝國時期(不斷向外擴張,征服了埃及、敘利亞、波斯、北非等地區,建立了龐大的阿拉伯帝國),歷經伍麥葉王朝(以其簡潔的信仰、強大的武力和廣泛的社會影響力征服了阿拉伯半島以及周邊地區的國家)和阿巴斯王朝(成立於750年,從此之後,伊斯蘭教開始發展成為一個宗教和政治的聯合體),地跨亞、非、歐三大洲,隨著對外征服,伊斯蘭教向半島以外地區廣泛傳播,伊斯蘭教由阿拉伯地區性單一民族的宗教發展成世界性的多民族信仰的宗教,史稱「伊斯蘭教的開拓時期」,伊斯蘭教成為帝國占統治地位的宗教。

至9、10世紀,各教派的宗教體制、教法學最終定型並延續至今。11世紀中葉,艾什爾里派的教義被確認為官方信仰,隨後由安薩里把它與蘇菲神秘主義合一,形成最終的遜尼派教義,並為世界絕大多數穆斯林所信奉。

13世紀中期隨著外族的入侵,阿拉伯帝國解體。中世紀晚期,分解為奧斯曼、薩法維、莫臥兒三大帝國。18世紀中葉以後,因為西方殖民主義者侵入,許多國家逐步淪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伊斯蘭國家相繼獨立,當今伊斯蘭世界的格局逐步形成。

公元7世紀中葉,伊斯蘭教自西亞、中東傳入中國。從此,一些阿拉伯商人和阿訇(伊斯蘭教的宗教領袖),在中國沿海地區建立了清真寺,並與當地人通婚,逐漸形成了回族的雛形。在宋元時期,一些蒙古、突厥、波斯等族的穆斯林也來到中國,與回族通婚,形成了維吾爾族和其他的穆斯林民族。在現代,中國有十多個穆斯林少數民族,包括回族(約有1200萬人)、維吾爾族(約有1100萬人)、塔塔爾族、柯爾克孜族、哈薩克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等,這些民族主要信仰伊斯蘭教。根據人口普查數據,中國的穆斯林人口為3000萬,約占中國總人口的2%。

中國舊稱大食法、大食教(宋、元時期稱謂)、天方教(明代時的稱謂)、清真教(明末至清稱謂)、回回教(明代時期的稱謂)、回教(民國時期稱謂)、回回教門等,1956年起統稱伊斯蘭教。經宋、元、明、清1000多年的傳播發展,現已成為中國五大宗教信仰之一,形成以清真寺(殿堂式、阿拉伯式)為中心的穆斯林社區,在其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五個教派(格底木教派、虎非耶教派、哲合林耶教派、格底林耶教派、伊合瓦尼教派),這五個教派的基本信仰都屬遜尼派,其教規律法又都崇信遜尼派的哈乃飛學派。

1953年5月11日,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在北京成立。2001年4月23日,中國伊斯蘭教教務指導委員會在北京成立。

中國的穆斯林在尊奉伊斯蘭教基本教義的同時,也吸收了儒家、佛教、道教等思想,並在生活方式、風俗習慣、建築風格等方面融入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元素。

伊斯蘭基本信條為 「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中國穆斯林習慣將其稱為「清真言」,代表伊斯蘭教 「認主獨一」 的基本信念。《古蘭經》第112忠誠章稱:「安拉是真主,是獨一的主,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

伊斯蘭教的宗教信仰主要包括理論(六大信仰,也叫「六信」)和實踐(主要指「五功」)兩個部分。

伊斯蘭教信仰的六個基本信條:第一,信安拉(相信安拉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恩養者和唯一的主宰);第二,信天(相信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一種妙體,人眼無法看見);第三,信經(相信《古蘭經》是安拉的語言);第四,信知(相信自人祖阿丹以來,安拉曾派遣過許多傳布阿拉之道的使者和先知);第五,信定(相信人的命運由真主所定製);第六,信後(相信人都要經歷生和後世,終有世界末日的來臨。屆時所有的人都將復活,接受阿拉的裁判,行善者進天堂,作惡者下火獄)。

伊斯蘭教的特殊信條即五功(五項宗教功課,是每個教徒都應遵守的最基本的宗教義務,亦稱五大天命):一為清真言(證言)[伊斯蘭教的基本信經及教義:「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證,穆罕默德,是主使者。」這是伊斯蘭教所有信念及儀式的基礎。穆斯林須在禮拜時誦讀清真言,用阿拉伯語念誦];二為薩拉赫,即作禮拜(履行每日五次的時禮,每周一次的聚禮,宗教節日的會禮);三為齋戒(即賴買丹月齋戒)(伊斯蘭教曆的九月為齋月,教徒要齋戒一月,每天從日出前到日落要止飲禁食);四為天課(施捨),又稱天譚制度(穆斯林個人財產達到一定數量時,就應繳納宗教稅);五為朝覲(伊斯蘭曆都爾黑哲月在麥加的朝聖。任何體格健全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須到麥加天房—克爾白聖殿朝聖一次)。

伊斯蘭宗教義務還有:一、淨身儀式(即淨禮,包括大淨和小淨,在缺水的地方可行土淨);二、為「安拉之道」而戰(後被大多數穆斯林放棄);三、行善、施捨、濟貧和做其他的善事。

伊斯蘭教的道德基礎是「清真」(即符合真主的旨意的行為)。範圍包括:食物、服飾、言語、交往等方面。穆斯林通常遵守戒律,不飲酒、不食豬肉,只吃清真食品(清真認證:為了確保食品的清真性,許多國家和地區都設立了清真認證機構,負責對食品生產商和餐飲服務提供商進行認證和監督。清真認證通常由穆斯林學者或伊斯蘭機構進行,以保證食品的合法性和清真性)。清真的反義詞是污穢(即違背真主的旨意的行為)。包括:偶像崇拜、賭博、通姦、謀殺等方面。

伊斯蘭教三大傳統節日分別是開齋節、宰牲節(古爾邦節)和聖紀節,在不同地區、民族和教派中還有各自獨特的節日和生活習俗。伊斯蘭教的三大聖地分別是麥加、麥地那和耶路撒冷。

清真(源於阿拉伯語中的合法,指遵守伊斯蘭教法的食品和生活方式)寺是穆斯林舉行禮拜、進行宗教教育和宣教活動的場所,又稱「禮拜寺」。世界上最著名的清真寺:麥加大清真寺,又稱「禁寺」(伊斯蘭教第一大聖寺,坐落於沙烏地阿拉伯境內山巒環抱的谷底―麥加城中心)、麥地那先知清真寺(是伊斯蘭教第二大聖寺,坐落在沙烏地阿拉伯麥地那,是在穆罕默德故居基礎上建造的,可容納25萬6千人同時禮拜,寺內有穆罕默德陵墓)、阿克薩清真寺(伊斯蘭教規定「去阿克薩清真寺朝覲的人,安拉會赦免他的罪過。」位於耶路撒冷聖殿山,古以色列王國的聖殿遺址之上)等。一些地區的道堂、陵墓、麻札、拱北等建築,也被穆斯林奉為聖地、聖墓。

《古蘭經》云:「一切清真寺,都是真主的,故你們應當祈禱真主,不要祈禱任何物」。

歷史上修建的清真寺種類較多:(1)聖寺,即先知穆罕默德時代有關的清真寺,如「三大聖寺」。(2)皇家清真寺,如伍麥葉清真寺。(3)主麻清真寺,在伊朗較多。(4)加米清真寺:為地區中心寺,亦稱大寺。(5)陵墓寺,附屬於陵墓主體建築的清真寺,如海珊清真寺。(6)一般清真寺。清真寺建築藝術流派和風格各異。

伊斯蘭教的傳統標誌是「新月」(象徵著新生,弧度向右),是從公元15世紀的軍旗圖案演變而來的。現今,伊斯蘭教國家大多仍採用月牙和星星的組合,來作為國旗、國徽的標誌。依據是《古蘭經》中記載的「吉祥之星」,也被稱為「凌晨之星」。

伊斯蘭教的曆法是純陰曆(以一個朔望月周期為一個月,一年12個月,不閏月。每個月的開始,以看到新月為標誌)。

伊斯蘭教強調義務、公平、平等、仁慈、寬容和社區的重要性,鼓勵人們與他人合作、扶助他人和提高社會福祉。它激起了人類社會的自由與權利、和平與公正,以及人道主義精神性和寬容性等關鍵問題,傳播著人類價值觀和全球意識。

伊斯蘭教文化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如阿拉伯數學、醫學、哲學等方面的成就。

從世界的角度來看,伊斯蘭教為全球穆斯林提供了心靈的歸屬感和共同體意識,促進了不同文化之間的對話交流和合作。

截至2020年,全球約有19億穆斯林,占24.9%的世界人口。他們大多分布在阿拉伯國家,以及中非、北非、中亞、西亞、東南亞和印度、巴基斯坦、中國;有些國家還以伊斯蘭教為國教。